区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区直机关工委于从2017年起在机关各基层组织中实行了“党费交纳日”制度,把每月1日定为“党费交纳日”(遇节假日顺延),引导机关每名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2017年度,通过活动开展,锤炼了党员的党性意识,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激发了党员同志们干事创业的热情,目前党费缴纳日制度已成为工作创新的一项特色品牌。
2018年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根据有关规定,首个党费交纳日为元月2日,更有引领和示范意义,各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同志都要充分认识党费交纳日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坚持好、落实好、利用好、发扬好这一品牌优势,通过要精心组织,提前做好各项准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基层落到实处,为全年工作起个好头:
1.谋划组织好活动开展,将活动开展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带动本支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迅速投入到工作当中。
2.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统计整理好本支部(总支)缴纳明细表,确保在党员数和金额上都不出现差错和遗漏,明细表报送财务归档前要先报送至区直机关工委B413房间进行审核。
3.进一步做好党费交纳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各支部(总支)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以图文日志形式发送至区直机关工委邮箱:gxqzgw@163.com,并在区直机关党建微信群中进行交流,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