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质量,确保中央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设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库的通知》(豫科〔2020〕17号)。为做好我区建设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库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仔细阅研《关于建设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库的通知》(豫科〔2020〕17号)(附件1)。
二、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依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科技扶贫项目、跨区域研发合作(含自由探索类)项目相应类别,按照通知附件格式要求填写申报书,并报区经发局审核。
三、各申报单位报送项目纸质材料一式7份,按照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类别、申报单位)、目录及页码、申报书、附件的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18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报送至区经发局。
四、区经发局将按照省科技厅、财政厅要求择优向上推荐。
五、材料申报联系电话:
经发局科技处 64337526
电子邮箱: jjj4337526@126.com
六、附件
附件1:关于建设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库的通知》(豫科〔2020〕17号)3039_6682.pdf
附件2:关于延长“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受理时间的补充通知.docx
附件3:关于建设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库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