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对参展、涉核人员进行认定 |
联系电话 |
64321836 |
许可条件 |
居住在农村的或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以下两种对象:1、1954年11月以后参战退役人员;2、原8023部队和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进行身份认定,并发放定期生活补助。 |
申请资料 |
参战人员情况说明表;参战人员情况证明表;河南省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审核表 身份证 户口薄 退伍证 参战立功、授奖证件 城镇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下岗证或失业证 |
办理程序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报告并报送有关证明材料; 2、受理:高新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民政与社区管理处进行受理; 3、审查:高新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民政与社区管理处进行审查; 4、确认:高新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民政与社区管理处进行确认。 |
办理部门 |
农村和社会事务局民政与社区管理处 |